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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郑江洛)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日通报,2022年11月19日23时许,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,称其停放在仓山某小区地库内的车辆被丢入河道,立即展开调查。
经查,报警人陈某根(男,35岁,福州人)于11月18日17时许占用林某凯(男,47岁,福州人)地库车位。11月19日22时许,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,雇请龚某强(男,38岁,四川人)驾驶叉车将陈某根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。
目前,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日通报,2022年11月19日23时许,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,称其停放在仓山某小区地库内的车辆被丢入河道,立即展开调查。经查,报警人陈某根(男,35岁,福...[详细]
11月17日13时许,漳州海警局获悉在兄弟屿东南方向海域存在货物走私活动的迹象,该局迅即派遣琅岐舰前往查缉。到达目标海域后,琅岐舰执法员展开海上搜索并迅速识别锁定一艘可疑船舶,该船舶...[详细]
我们的初心都是很好的,目的也是很好的,但是我们的付出有没有得到有效的回报,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,在小编看来,通过这件事来看,我们不仅没有达到我们想的效果,反而给孩子灌输了一种“形...[详细]